为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,提高残疾人摄影艺术水平,增强他们的就业能力,促进我省残疾人文化艺术事业发展,通过摄影这一独具魅力的艺术形式,向社会各界展示残疾儿童康复、教育、生活的生动情景,激发社会各界重视、关注残疾儿童的成长及他们的生活状况,进一步营造关爱残疾儿童的良好氛围,经研究,决定开展“阳光·微笑伴我行”摄影征稿活动。具体细则如下:
一、组织单位
主办:浙江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、浙江省摄影家协会、浙江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、浙江省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
承办:浙江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
二、活动主题
“阳光·微笑伴我行”——用爱心捕捉残疾儿童的美好瞬间
三、征集时间
2012年9月10日至2012年10月31日(以当地邮戳为准)。
四、征集内容
以纪实手法反映残疾儿童的生活、康复、教育、文化、体育、环境及助残活动的内容为主题的摄影作品,主题鲜明,内容健康向上。
五、作品要求
1、选送作品黑白、彩色均可,求真求实,特色鲜明,谢绝经过合成加工、改变原始影像的照片。每幅作品内容如时间、地点、人物、事件要在报名表上作简要说明。不收反转片,勿寄底片。
2、每位作者选送作品不超过8幅(组),组照每组4-8幅,禁止化名重复投稿。
3、作品尺寸规格:选送作品的规格为8X10英寸,方片为10英寸。
4、每位作者需填写完整的报名表(“作品名称”一栏文字要清楚简练,与照片形成呼应),并和冲洗后的照片一并寄至评选办公室。同时将作品JPG格式电子版及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(作品电子版也可光盘邮寄)。
5、所有来稿作品不予退还。所有入选的作品,主办单位有
权使用(包括但不限于展览、出版物、媒体报道等),并可不支付报酬;所有入选作品如涉及著作权、版权、肖像或名誉权纠纷,均由作者本人负责,与组委会无关。
6、凡参选作品者均视为同意上述协定。
六、作品评选
作品评选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由主承办方邀请相关资深摄影家组成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。
七、奖项设置
一等奖1幅,奖金人民币5000元(含税);
二等奖3幅,奖金人民币3000元(含税);
三等奖5幅,奖金人民币1000元。
入围奖100幅,奖金人民币100元。
获奖作品颁发相应证书及奖金。
八、征集方式
按以上要求邮寄至评选办公室,封面请注明:“阳光·微笑伴我行”摄影作品。作品请勿装裱,不得卷寄。
联系人:陆微微、陆欲晓
联系电话(传真):0571-89935958、89935969
寄送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外东山弄43幢4楼浙江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
邮编:310013
Email:ygwxbwx@163.com
八、其它事项
为扩大本次摄影活动参与面,浙江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将于2012年9月下旬—10月下旬择期在浙江省丽水、衢州、舟山三地分别举行“阳光·微笑伴我行”轮椅捐赠活动,由摄影爱好者现场对残疾儿童拍摄照片,有意向者也可就近自行前往参与(食宿自理)。
希望社会各界摄影爱好者踊跃参与,共同营造关爱残疾儿童的良好氛围,促进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!
浙江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浙江省摄影家协会
浙江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浙江省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
二○一二年九月七日
参赛者资料 | |||||||
姓名 | | ||||||
性别 | | 出生日期 | | ||||
联系手机 | | 电子信箱 | | ||||
邮政编码 | | 详细地址 | | ||||
创作经历 (可另附) | 创作时间 | 作品名称 | 相机类型 | 曾发表、获奖情况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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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赛者个人资料(可另附) | | ||||||
参赛作品资料 | |||||||
作品名称 | | ||||||
提交方式 | □邮寄 | □电子邮件(请使用JPG文件) | |||||
作品形式 | □彩色正片 | □彩色负片 | □黑白正片 | □黑白负片 | □数码照片 | ||
拍摄时间 | | ||||||
拍摄地点 | | ||||||
作品简介及 创作意图 (可另附) | |